拷貝檔案
您可以將任何檔案(系統軟體除外)拷貝到一或多部用戶端電腦。
拷貝小量的檔案可以最快的速度完成。例如,拷貝 10 個皆為 10 KB 的檔案通常會比一個 100KB 的檔案花費更多時間。若要更快地完成拷貝,請拷貝單一檔案封存檔(像 .zip 檔)到遠端電腦。請牢記 OS X App 是由許多較小的檔案所組成的。僅管您要拷貝的檔案在 Finder 中看起來像是單一檔案,但它可能包含上百個或甚至是上千個較小的檔案。
如果您嘗試拷貝項目時,用戶端電腦是處於睡眠狀態,您必須使用 Remote Desktop 來喚醒目標電腦,然後拷貝項目。
從管理者拷貝到用戶端
您可以將項目同時拷貝到任何數目的用戶端電腦。
在 Remote Desktop 視窗中,選擇電腦列表,然後選取一或多部電腦。
選擇「管理」>「拷貝項目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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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檔案或檔案夾加入到「要拷貝的項目」列表。您也可以拷貝 App。
按一下「加入」 來在本機卷宗上瀏覽要拷貝的項目,或將檔案和檔案夾拖移到列表。
若您要從列表中移除項目,請選取該項目,然後按一下「移除」。
重複此步驟,直到所有您想要拷貝的軟體都已在列表中。
選擇您的拷貝選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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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您想要排定此事件在其他時間進行,或設定重複該事件,請按一下「排程」按鈕。
如需相關資訊,請參閱排程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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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一下「拷貝」。
軟體會拷貝到指定的目標位置。如果拷貝不成功,錯誤訊息會顯示在作業反饋視窗中。
從 Finder 拷貝到用戶端
您可以從管理者電腦上的 Finder 直接將檔案、App 或檔案夾拷貝到控制視窗。
在 Remote Desktop 視窗中,選擇電腦列表,然後選取一或多部電腦。
在 Finder 中找到您想要拷貝的一或多個項目。
將項目從 Finder 拖移到控制視窗中的用戶端螢幕。
選擇您的拷貝選項。
按一下「拷貝」。
從用戶端拷貝到 Finder
您可以從遠端電腦將檔案、App 或檔案夾拷貝到管理者的電腦。
若要拷貝檔案,您必須藉由使用報告或在控制視窗中找到檔案。或者,您可以從控制視窗將項目拖移到管理者電腦的桌面。拷貝的項目會保留其原始持有人和權限。
在 Remote Desktop 視窗中,選擇電腦列表,然後選取一或多部電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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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擇檔案搜尋報告來尋找項目。
如需相關資訊,請參閱搜尋檔案。
在報告視窗中選擇您想要拷貝的項目。
將項目從報告視窗拖移到管理者的 Finder,或按一下報告視窗最上方的「拷貝到這部電腦」按鈕。
選擇您的拷貝選項。
按一下「拷貝」。
從用戶端拷貝到用戶端
您可以在遠端電腦之間拷貝檔案、App 或檔案夾。
若要拷貝檔案,您必須使用報告來找到檔案,然後選擇目標電腦或列表來接收檔案。
在 Remote Desktop 視窗中,選擇電腦列表,然後選取一或多部電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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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擇「報告」>「檔案搜尋」或「互動」>「Spotlight 搜尋」。
如需相關資訊,請參閱搜尋檔案。
在報告視窗中選擇您想要拷貝的項目。
在 Remote Desktop 視窗中選擇一部或多部電腦。
將您想要拷貝的項目從「檔案搜尋」報告視窗拖移到 Remote Desktop 視窗中選擇的用戶端。
選擇您的拷貝選項。
按一下「拷貝」。
從主檔拷貝回復項目
您可以使用「拷貝項目」指令在用戶端電腦上使用主檔拷貝來回復非系統的軟體。若要確定每部用戶端電腦具有相同的軟體,這便相當實用。
「拷貝項目」指令並不會拷貝隱藏的系統軟體(即 Finder 中未顯示的項目)。它可拷貝「應用程式」檔案夾、「資源庫」檔案夾和「使用者」檔案夾,以及任何位於卷宗根目錄、由電腦的管理者使用者所製作的任何檔案夾。您無法使用「拷貝項目」指令來將 OS X 系統軟體拷貝至用戶端電腦。
您可以製作磁碟映像檔(其中包含您想要拷貝的 OS X App 和項目)來開始作業。或者,您可以從任何本機卷宗(如 USB 磁碟機、裝載的分割區或其他儲存裝置)拷貝檔案。您也可以自動化軟體的回復處理程序,如排程作業中所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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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具有要回復之檔案的卷宗,製作主檔拷貝。
您可以使用任何卷宗,如 USB 磁碟機、裝載的分割區或其他儲存裝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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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管理者電腦上裝載主檔拷貝卷宗。
主檔拷貝卷宗必須為本機卷宗,而非透過網路裝載的卷宗。
打開 Remote Desktop。
在 Remote Desktop 視窗中,選擇電腦列表,然後選取一或多部電腦。
選擇「管理」>「拷貝項目」。
將主檔拷貝卷宗加入到「拷貝項目」列表中。
選擇您的拷貝選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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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您想要將此事件排定在其他時間,或將其設為重複,請按一下「排程」按鈕。
如需相關資訊,請參閱排程作業。
按一下「拷貝」。
使用拖放來拷貝
您可以藉由在管理者電腦上的 Finder 視窗、Remote Desktop 視窗,以及控制視窗之間拖移項目來拷貝項目。
若要從遠端電腦匯集所需檔案,或在遠端電腦之間分配檔案,這是不錯的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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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項目從 Finder 視窗拖移到 Remote Desktop 視窗中或控制視窗中的所選電腦。
當您將項目拖移至控制視窗或從控制視窗中拖移項目時,您需要考慮以下內容:
登入的使用者必須對加入項目的位置擁有寫入的權限。
若用來拷貝項目的位置中已存在相同名稱的項目,項目會重新命名並在後方加上編號來拷貝到該位置上。
拷貝的檔案會顯示在「檔案傳輸」視窗中,並且不會記錄為「歷程」中的一項作業。
拷貝的項目會保留其原始持有人和權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