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裝和設定 Remote Desktop
若要使用 Remote Desktop,您的管理者和用戶端電腦必須符合下列要求:
執行 Remote Desktop 的管理者電腦必須使用 OS X Mavericks 或更新版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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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c 用戶端電腦必須有版本為 3.6 或更新版本的 Remote Desktop 用戶端軟體才能進行完整控制。
您或許可使用較早版本的 Remote Desktop 用戶端軟體來監看和控制 Mac 電腦,但您無法產生報告或執行遠端指令的作業。
若要瞭解用戶端軟體的版本,當您使用 Remote Desktop 時,請選取電腦,選擇「檔案」>「簡介」,並查看「ARD 版本」欄位。若要瞭解您尚未加入「所有電腦」列表中之 Mac 電腦上的用戶端軟體版本,請前往該電腦,在 Finder 中找到下列檔案並檢查其版本:
/System/Library/CoreServices/RemoteManagement/ARDAgent.app
非 Mac 的用戶端電腦必須具有與「虛擬網路運算」(VNC)相容的軟體。
當您安裝完 Remote Desktop 且第一次打開時,請使用設定輔助程式來完成設置。設置完成後,透過新增用戶端到主要電腦列表來開始管理電腦。
從 App Store 下載 Remote Desktop。
若您有另一份 Remote Desktop 作為「作業伺服器」(用於收集報告資料和指定安裝作業的指定電腦)使用,請輸入伺服器位址,然後按一下「繼續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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準備每部用戶端電腦以便使用 Remote Desktop 進行管理。OS X 中預設會安裝 Remote Desktop 用戶端軟體。如果每部用戶端已有所需的軟體,只須確認已啟用遠端控制管理即可。請參閱啟用遠端管理。
如果您要升級用戶端電腦上的 Remote Desktop,請執行下列任一操作:
建立自定安裝程式套件,其會安裝最新的遠端管理軟體並啟用遠端管理。在每部用戶端電腦上安裝該套件。請參閱製作自定的用戶端安裝程式套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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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取側邊欄中的「掃描器」,並選取您想要加入到受控制之電腦列表中的每部用戶端電腦。